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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公证处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

来源: www.det365 发布时间:2017-08-25 字体:[ ]

  南通市公证处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内设处室情况

  三、2016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在南通市区(含崇川区、港闸区、开发区、滨海园区)范围内根据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充分保障自然人、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内设处室情况

  根据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设立江苏省南通市南通公证处的批复》(通编办发〔2016〕76号),江苏省南通市南通公证处机构规格为相当正科级,分类定性为公益二类,经费渠道为自收自支。编制人员为零编制,截止目前实有聘用人数29人。

  三、2016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在职能范围内,办理各项公证。

 

 

 

 

 

 

 

  

  第二部分 南通市公证处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1:2016年度市公证处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南通市公证处2016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支出总计1000.82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3.64万元,减少0.72%。主要原因是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其中:

  (一)收入总计500.41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499万元,为当年从市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与上年相比减少5.05万元,减少1%。主要原因是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2.上年结转和结余1.41万元,主要是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资金。

  (二)支出总计500.41万元。包括:

  1.公共安全支出499万元,主要用于公证处人员工资、成本性支出等。与上年相比减少3.64万元,减少0.72%。主要原因是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2.年末结转和结余1.41万元,为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和结余。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49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99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 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1:收入决算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4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6.42万元,占73.43%;项目支出132.58万元,占26.57%;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2:支出决算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1000.82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3.64万元,减少0.72%主要原因是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49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64万元,减少0.72%。主要原因是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499.73万元,支出决算为4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主要是财政收回政府采购节约资金。

  (一)公共安全(类)

  司法(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 499.73万元,支出决算为4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主要是财政收回政府采购节约资金。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66.4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66.42 万元。主要包括: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64万元,减少0.72%。主要原因是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99.73万元,支出决算为4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主要是财政收回政府采购节约资金。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66.4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66.42万元。主要包括: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2.14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相比无增减。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  万元,本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购置公务用车  0  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 0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7万元,主要原因是车改后无公务用车。

  3.公务接待费2.14万元。其中:

  (1)外事接待支出 0 万元

  (2)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14万元,完成预算的14.27%,比上年决算减少2.88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公务接待支出管理。国内公务接待主要是接待省厅、兄弟单位来通学习等,2016 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90人次。

  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0.20万元,完成预算的5%,比上年决算减少0.44万元,主要原因是精简会议支出;2016 年度全年召开会议1 个,参加会议19人次。

  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2.83万元,完成预算的47.17%,比上年决算增加1.22万元,主要是公证员的业务培训增多。2016 年度全年组织培训4个,组织培训27人次。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2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2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当年从市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用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收到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资金。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如财政局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财政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十、教育(类)支出:指政府教育事务支出。包括教育管理事务、普通教育、职工教育、成人教育、广播电视教育、留学教育、特殊教育等。如教育局及市属高校、直属教育事业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教育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十一、科学技术(类)支出:指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包括科学技术管理事务、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研究与开发、科技条件与服务、科学技术普及、开展国际重大科技合作、重大专项、转制科研机构、科技奖励等。

  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指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会事务等。如行政机关开支的离退休人员经费和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为离退休人员提供管理和服务所发生的工作支出。

  十三、节能环保(类)支出:指政府节能环保支出。包括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污染治理支出、自然生态保护支出、天然林保护工程支出、退耕还林支出、能源节约利用、污染减排、可再生能源和资源综合利用等支出。如环保局及所属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环境保护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十四、交通运输(类)支出:指交通运输和邮政方面的支出。包括公路运输支出、水路运输支出、铁路运输支出、民用航空运输支出和邮政业支出。如交通局及所属单位开展交通运输管理活动所发生的项目支出。

  十五、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指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包括资源勘探支出、制造业支出、建筑业支出、电力监管支出、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安全生产监管支出、国有资产监管支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等。如国资委履行职能、开展业务等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十六、住房保障(类)支出:指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城乡社区住宅支出等。如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

  十七、其他支出:指除以上支出(类)以外的其他政府支出。

  十八、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是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九、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一、“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